总结2020 部署2021 ——努力实现“十四五”全省文物事业发展新开局

来源:转自甘肃省文物局公众号 | 作者: | 日期:2021-01-28 11:14:48 | 阅读: 2641

总结2020 部署2021 ——努力实现“十四五”全省文物事业发展新开局

甘肃省文物局 昨天

 

 

 

 

总结2020



2020年是全省文物事业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
习近平总书记就文物工作作出重要批示36次,考察文保单位和博物馆纪念馆18个,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2020年9月28日,中央政治局就我国考古最新发现及其意义为题举行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和敦煌研究院座谈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就贯彻落实作出安排部署。全省文物系统紧紧围绕中央和省上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文物事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坚定有力

全省文物系统始终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讲话,特别是在敦煌研究院座谈时的重要讲话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效,系统谋划的十大重点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敦煌研究院座谈时重要讲话的意见》,对全省文物系统持续深入抓好学习贯彻落实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扎实推进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创新突破

加强涉案文物管理,联合纪委监委、公检法等八部门出台《甘肃省涉案文物管理移交暂行办法》,是全国首个出台涉案文物管理移交规范的省份。深化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武威市、张掖市、大地湾等8个博物馆成立理事会。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完成甘肃省文物商店转企改制工作。实施中华文物全媒体传播精品工程,敦煌研究院“云游敦煌”小程序和甘肃省博物馆文物表情包项目入选中华文物全媒体传播精品推介项目,《莫高窟与吴哥窟的对话》入选优秀国产纪录片。

全面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成效初显

提升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水平,编制完成陕甘片区总体规划和分县区项目实施方案,配合省委宣传部编制《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甘肃段)建设保护规划》,实施静宁界石铺红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完成10个革命旧址保护修缮和展览改造提升项目,推进榜罗镇会议旧址等15个保护利用综合项目,传承弘扬革命精神。编制完成《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甘肃段)建设保护规划》,规划了“338”总体布局,启动临洮望儿咀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项目建设,实施明长城山丹峡口段等10个重点区段长城保护利用综合项目,全面提升长城保护展示水平。系统调查全省黄河文化遗产,编制《甘肃省黄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规划》,推进马家窑遗址、半山遗址等10个史前文化遗址公园建设,打造地标性黄河文化符号。

实施文物平安工程守好文物安全底线

始终坚持把文物安全放在首位,狠抓《甘肃省文物安全管理办法》和文物安全目标责任制落实,白银、陇南等地将市县级文保员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强化文物督察,聚焦“法人”违法问题整治,与省检察院联合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全省摸排案件线索503件,99.7%的问题通过诉前程序得到有效解决。开展打击文物犯罪、文物安全能力提升、汛期文物安全排查治理、法人违法案件整治等专项行动,督办查处、调查核实天水伯阳镇毁坏古墓葬等案件26起,完成国家挂牌督办的张掖西来寺和天水玉泉观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任务并销号,民勤县文旅局、文化市场执法队办理的明长城八一烽火台建设控制地带内违建工程案入选全国文物行政处罚十佳案卷。

加强保护管理提升不可移动文物保存能力

文物法规建设持续加强,省人大常委会颁布《酒泉市锁阳城遗址保护条例》《嘉峪关市黑山岩画保护条例》,酒泉市出台《玉门关遗址保护管理办法》《悬泉置遗址保护管理办法》,白银市出台《永泰城址保护条例》,庆阳市出台《石窟建筑、彩绘、壁画保护管理办法(试行)》。报请省政府公布实施榜罗镇会议旧址、东灰山遗址、崆峒山古建筑群、雷台汉墓、果园—新城墓群等5处国保单位保护规划。加强资质管理,授予67家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相应资质。加大保护维修力度,投资3.17亿元,实施重点文物保护项目132项,文物保护状况持续改善。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全省分14个单元开展石窟寺专项调查,完成石窟寺景区游客承载量核定公布工作,实施莫高窟、天梯山石窟等5个石窟寺数字化保护项目。编制完成《河西走廊国家遗产线路保护利用行动计划(2020—2030年)》,经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后已报省政府审批。

文物考古研究取得重要成果

围绕中华文明探源和考古中国等重大项目,以周秦文化、史前文化、丝路文化、民族融合等考古研究项目为重点,开展了天祝唐代吐谷浑王族墓葬、宁县石家及遇村遗址、礼县四角坪遗址、锁阳城遗址等重点考古发掘项目10余项,取得了重要成果。天祝唐代吐谷浑王族墓葬、夏河白石崖溶洞遗址列入“考古中国”项目。完成73项配合基本建设工程的文物考古调查及考古工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推进敦煌学、简牍学、长城学等人文社科研究,出版《甘肃省基本建设考古报告集(一)》《战国戎人造车》《肃南马蹄寺石窟群》等考古报告和学术成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关于加强甘肃考古工作的方案》,正在协调有关方面推动落实。

多措并举推动博物馆提质增效

甘肃简牍博物馆建设工程主体封顶,省博物馆扩建工程前期工作完成,平凉市等16家博物馆晋级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深化博物馆免费开放,全年推出新陈列展览15个、专题展览150多个,开展“四进”、研学等社教活动1200余场次,接待观众3000多万人次,与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实施意见》,明确开展博物馆教育教学活动的指标性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文物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出台文博单位防疫指南,各级文博单位安全有序开放。同时,积极拓展云游博物馆、云直播、云讲解等文博服务新业态,推出线上展览39个,在线点击量3000多万人次,敦煌研究院融媒体平台访问量达2.35亿人次,采取线上线下融合传播方式组织举办丰富多彩的“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题宣传活动,丰富了人民群众文化生活。

强化科技支撑文物科研成果丰硕

依托敦煌研究院的国家工程中心、科研基地及各类省级科研平台和重点实验室积极发挥科技引领和支撑作用,古代壁画、土遗址保护和文物数字化技术广泛应用于全国文物保护领域,并逐渐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广。开展省部级及以上人文社科研究课题62项,成功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7项,立项省级文物研究课题51项,授权文物保护技术专利13项,完成技术标准2部。

固本培元文物机构队伍得到加强

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在省文物局增设革命文物处、增加编制5名,为敦煌研究院和甘肃简牍博物馆分别增加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63名、20名,省文保所整体并入省考古所。经积极争取,省编办发出《关于加强市县文物管理机构编制的通知》,对各市州和40个文物大县文物部门及内设机构、区域性文物管理机构设置提出了明确要求。武威市调整加强文博单位,两处国保单位管理机构从县区交由市级管理,新成立市、县区长城保护管理机构5个。组织全省文博系统从业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及网上培训1200人次,开展黄河流域“三区”文博人才培训50人次。大力弘扬“莫高精神”,推出“敦煌石窟文化艺术展”并在全省巡展,敦煌研究院“时代楷模”先进事迹报告团宣讲19场次。
一年来,全省文物工作亮点突出、捷报频传,文博单位和文物工作者获得了诸多殊荣。敦煌研究院文物保护利用群体获中宣部“时代楷模”、省委宣传部“感动甘肃·陇人骄子”称号,省考古所的敦煌旱峡玉矿遗址入选2019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敦煌研究院举办的“吐蕃时期艺术珍品展”荣获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推介活动国际及港澳台合作入围奖,中国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历史展览馆被评为2020全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十佳案例,麦积山石窟艺术研究所获天水市政府质量奖;樊锦诗当选感动中国2019年度人物、荣获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敦煌研究院文化弘扬部和甘肃省博物馆赵莉分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先进集体、个人称号,麦积山石窟艺术研究所牟常有获第十二届“薪火相传——匠心扶贫·与爱同行”杰出个人称号,武威市民勤县志愿者李世翔获评全国“最美文物安全守护人”。
 


部署2021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奋进“十四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开局之年。
全省文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以及在敦煌研究院座谈和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文物保护利用改革为动力,以长城、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为抓手,以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保障,推动全省文物事业开启新征程,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特别是在敦煌研究院座谈和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全部工作统揽,长期坚持、常抓不懈。要建立健全系统学习、研讨交流、辅导报告、教育培训等制度机制,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切实转化为高度的政治自觉、清晰的工作思路和具体的措施办法,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推动文物工作取得新突破。
——落实责任筑牢文物安全生命线。健全完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全省文物安全监管平台,打通省、市、县三级文物安全监管信息化通道。强化督察,印发《甘肃省文物局文物违法案件督察办法(试行)》,继续与检察机关联合开展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督促各责任主体落实文物保护责任。实施好文物安全防护工程,印发《甘肃省文物安全防护工程管理办法(试行)》,推进莫高窟、会宁红军会师旧址和省博物馆等单位文物安全防护工程建设,提升文物安全防护能力。深入开展全省文物安全隐患整治和安全能力提升、打击文物犯罪等专项行动,持续提高全省文物安全防范能力。
——全面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制定《甘肃省革命文物保护状况评估规范(试行)》,开展革命文物专项调查和保护状况评估,对可移动革命文物进行鉴定定级,建设全省革命文物基础信息数据库。完成陕甘片区(甘肃部分)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西路军片区规划及实施方案。策划举办庆祝建党百年精品展览、学术研讨、专题论坛等系列活动,在省博物馆举办“旗帜飘扬——长征精神在陇原”专题展览。按照“127”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总体布局,实施山城堡战役旧址、哈达铺会议旧址等保护修缮项目。分期分批实施片区革命文物本体保护、展示利用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动革命旧址、遗址改善陈展设施,丰富展示内容,更好发挥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功能。举办全省纪念馆馆长培训班、讲解员大赛,办好陕甘宁片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三省区联席会议。
——持续提升长城保护利用整体水平。以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为抓手,按照“338”总体布局,加强全省长城保护展示利用,重点实施景泰索桥堡等重点点段展示利用、山丹峡口古城数字化保护、高台明长城5座烽火台、汉长城三个墩遗址等保护修缮项目和通渭、陇西等11个县长城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提升全省长城保护利用整体水平。
——系统谋划推进黄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以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为契机,开展黄河文化遗产资源普查、考古调查和价值研究,编制《甘肃省黄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规划》,推动林家遗址、寺洼遗址等10处黄河流域史前文化遗址公园建设,打造一批地标性黄河文化“甘肃符号”。
——打造河西走廊国家遗产线路。报请省政府印发《河西走廊国家遗产线路保护利用行动计划》,召开国家文物局和省政府共同实施河西走廊国家遗产线路保护利用行动计划启动会议。酒泉、嘉峪关、张掖、金昌、武威、白银6市要按照“一廊、四区、九线、百点”的总体布局,围绕石窟寺、长城、古城址、古遗址、古建筑等重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谋划实施一批支撑项目,推动河西走廊遗产线路建设打开局面。
——全面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关于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完成石窟寺专项调查,编制石窟寺保护利用专项规划,公布石窟寺景区游客承载量和重点洞窟的最大瞬时容量。全面启动国保、省保石窟寺考古报告编写,完成麦积山石窟考古报告样稿。出台《甘肃省石窟寺管理导则》,推广莫高窟质量管理模式,强化科技支撑,实施好马蹄寺石窟群等11项石窟寺抢救性保护和数字化工程。发挥敦煌研究院“石窟航母”带动作用,建设甘肃石窟监测预警中心。
——着力加强文物考古研究。加强考古能力建设,推动实施《关于加强甘肃考古工作的方案》,编制考古工作“十四五”规划和重点区域专题考古规划。推进省考古所科技考古中心、文物标本库房、河西考古工作站、宁县考古工作站建设,与兰州大学合作开展考古高层次人才培养、科技考古、文物保护与学术研究。制定《甘肃省建设工程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和《甘肃省考古工作管理办法》,持续推进重大考古课题,做好庆阳南佐遗址、天祝唐代吐谷浑王族墓葬、夏河白石崖溶洞遗址、礼县四角坪遗址、灵台县桥村遗址考古发掘与研究工作,力争取得新成果。同时,做好配合基本建设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及文物保护工作,做好考古发掘报告编写出版和出土文物移交。
——持续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利用。报请省政府公布正宁罗川赵氏石坊等4处国保单位保护规划,完成第八批国保单位“两线”划定公布等“四有”工作,组织各市县划定公布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推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塔儿庄塔、汪氏民居、华盖寺石窟等30余项重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维修工程,推进锁阳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及大地湾F901遗址开放展示,加强文物保护工程全流程管理,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工程质量和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推动博物馆高质量发展。促进全省博物馆提质增效,抓好《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实施,开展一、二、三级博物馆运行评估和博物馆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修订完善《甘肃省博物馆免费开放绩效考评管理办法》,制定陈列展览管理制度,落实《关于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实施意见》。完成甘肃简牍博物馆新馆建设及陈列布展等工作,力争2021年底建成开放,推进省博物馆扩建工程和天水市博物馆等新馆建设,做好泾川县、平川区等博物馆新馆陈列布展工作,重点推出一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充分发挥甘肃博物馆联盟作用,策划推出“中国古代玉器展”“画像砖展”等展览并在省内巡展。规范社会文物管理,严格执行《甘肃省涉案文物管理移交暂行办法》《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规范做好非国有博物馆登记备案及监督管理。
——着力推动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发挥敦煌研究院国家、省级科研平台引领辐射作用,加强文物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好各类重点课题和研究项目,继续推进文化遗产领域国家研究中心(或重点实验室)申报建设。推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加强“数字敦煌”建设,启动流散海外敦煌文物数字化回归工程,实施好国保单位及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重点项目。
——切实加强市县文物机构队伍力量。认真落实省编办《关于加强市县文物管理机构编制的通知》要求,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衔接协调编制部门,完成所有市州和40个文物大县加挂文物局牌子、增设文物安全监管内设机构、设立综合性文物保护事业单位、配备人员等相关工作,扭转文物系统“小马拉大车”的被动局面。深化文博事业单位改革,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文博队伍素质与活力,与省人社厅联合开展全省文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
 
(甘肃省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