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甘肃省民政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甘肃省文物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是甘肃省贯彻落实中宣部等九部委《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化全省博物馆改革,持续推进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由总体要求、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4部分组成。甘肃博物馆改革发展坚持“正确方向、改革创新、统筹协调、开放共享”的基本原则,提出到2025年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主体多元、特色鲜明、体制完善、功能完备的全省博物馆事业发展新格局,到2035年基本实现体系结构完善、管理运行规范、社会功能健全、文物保存良好、人才梯队合理、文创品牌响亮的发展目标。《实施意见》主要任务共6个方面23项,一是优化博物馆体系布局,统筹协调不同层级、不同属性、不同类型博物馆发展。二是夯实博物馆发展基础,实施“陇原记忆”征藏工程,建设全省藏品资源数据库,推进馆藏文物科学保护。三是强化科研与科技保护,协同推进科研平台联合建设,组建“甘肃省文物科技保护创新联盟”,加强文物保护标准化建设,发挥科研项目带头引领作用,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推动研究型博物馆建设。四是提升博物馆服务效能,整合藏品资源打造品牌展览,创新展览模式、丰富展览供给,完善馆校合作长效机制,优化传播服务,增进国际交流合作,打造文物外展精品工程和甘肃品牌,实现甘肃文化、中国故事的国际表达。五是健全博物馆激励机制,促进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建立健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六是加强博物馆人才队伍建设,盘活用好编制岗位资源,拓宽人才引进渠道,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推进新时代文博人才建设工程。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经费保障、加强监督管理等3个方面的保障措施,确保全省博物馆改革措施落地见效。(甘肃省文物局 曹丽萍)
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甘肃省民政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甘肃省文物局
印发《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文旅局、文物局,兰州新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博物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新时代全省博物馆改革工作,持续推进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落实。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
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等九部委《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化博物馆改革,持续推进甘肃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坚持“正确方向、改革创新、统筹协调、开放共享”的基本原则,秉承新发展理念,将博物馆事业融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整合资源、分类改革、创新发展,优化全省博物馆空间布局,提升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打造甘肃特色文化展示窗口,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重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博物馆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实现博物馆高品质、差异化、特色化发展目标,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主体多元、特色鲜明、体制完善、功能完备的全省博物馆事业发展新格局,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凸显。展望2035年,博物馆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文旅融合水平明显深化,基本实现体系结构完善、管理运行规范、社会功能健全、文物保存良好、人才梯队合理、文创品牌响亮的发展目标,在促进人类文明交流互鉴中的作用更加彰显。
三、主要任务
1.统筹不同层级博物馆发展。根据国家文物局相关标准和要求,争取将敦煌研究院、甘肃省博物馆、甘肃简牍博物馆纳入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博物馆培育名单,将天水市博物馆、平凉市博物馆、武威市博物馆等重要地市级特色博物馆纳入国家卓越博物馆发展计划。制定县级博物馆提升计划,全面提升县级博物馆在藏品保护研究、陈列展览、社会教育等方面的质量和水平;根据《甘肃博物馆分类及设立标准》和“乡村记忆”博物馆建设标准,建立“乡村记忆”博物馆检查评估机制,规范“乡村记忆”博物馆管理和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2.协调不同属性博物馆发展。建立行业博物馆联合认证、共建共管机制,对高校博物馆、国有企业博物馆等进行规范管理。鼓励各地制定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相关政策,对能够填补门类空白、体现行业或地域文化特色的非国有博物馆,视财力情况通过购买服务、项目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扶持,提高非国有博物馆运行质量和专业化水平。依法依规推进博物馆法人财产权确认。3.促进不同类型博物馆发展。配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以及长城、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等国家重大文化工程,加强博物馆资源整合与协同创新。依托陇原大地历次“五年规划(计划)”尤其是三线建设时期等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事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推动建设反映党和国家建设成就的现当代主题博物馆。鼓励依托文物遗址、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农业遗产、文化景观、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设立专题博物馆。4.实施“陇原记忆”征藏工程。制定征藏标准,强化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关藏品征集,注重征藏体现经济社会发展变迁、非物质文化遗产、乡村历史、生产生活、民俗风情、现当代艺术、脱贫攻坚、抗疫救灾等方面的印记物证。5.建设全省藏品资源数据库。整合全省藏品基础数据和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成果,统筹推进全省藏品资源数据库建设,与全国文物资源大数据库进行联接,实现文物数据动态更新和精准管理。设立藏品电子标识,建立文物“身份证”,综合运用云计算、云存储、云检索技术,完善文物信息资源共享机制。6.推进馆藏文物科学保护。组织开展珍贵濒危和材质脆弱馆藏文物健康评测,为藏品保管保护提供科学依据。优先支持研究性的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7.协同推进科研平台联合建设。加强互联合作,汇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团队,组建“甘肃省文物科技保护创新联盟”,采取年度轮值、集团攻关的运行模式,开展可移动文物劣化机理、病害形成机理、保护共性关键技术、保存环境监测与调控、数字化保护、智慧化管理、专有保护设备等研究工作。8.加强文物保护标准化建设。重点围绕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预防性保护、甘肃特色门类文物保护修复、博物馆陈列展览与社会教育、藏品保管设施与装具研发等工作研究出台相关行业或地方标准,全面支撑可移动文物科学保护和有效利用。9.发挥科研项目带动引领作用。将“甘肃省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纳入甘肃省科技厅科研项目计划,加强对涉及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发展共性关键技术的科技计划支持。定期开展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推广活动。制定《甘肃省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管理办法》,依托省博物馆等文博单位逐步建设彩陶保护研究、甘肃出土纺织品保护研究、出土文物实验室清理等甘肃省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统筹利用现有发改、文物、科技、人才等方面专项资金在基础设施、科研项目、人员培养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10.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按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敦煌研究院、甘肃省博物馆等文博单位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试点,规范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管理、人员范围、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分配办法、实施流程等,激发专业技术人才积极性。11.推动研究型博物馆建设。鼓励支持博物馆与高等院校、社会团体、其他文博单位等建立馆藏文物研究联合体,引导培育联合申报国家级重点课题和科研项目,加强我省特色门类文物当代价值、世界意义的挖掘阐发,促进研究成果及时转化为展览展示、社会教育、文化传播等资源。12.整合藏品资源打造品牌展览。充分发挥甘肃博物馆联盟作用,进一步整合藏品资源,通过联合办展、巡回展览、流动展览、网上展示等形式,打造“让文物活起来”“国宝省亲”等系列展览、“敦煌艺术进校园”等特色展览品牌。13.创新办展模式。建立推广策展人制度,制定《博物馆展览策划和制作流程》,逐步在全省三级以上博物馆推行,打造更多原创性精品展览。凡建立完善策展人制度,并由策展人策划举办的基本陈列或展期超过三个月的临时展览,优先安排补助经费。14.丰富展览供给。在甘肃省博物馆、甘肃简牍博物馆开辟专门展厅,为市县博物馆举办特色文物展览提供平台支持,扩大地域文化影响力。鼓励一级博物馆先行先试,公开征集展览选题,提供“以需定供”菜单式展览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15.完善馆校合作长效机制。制定《博物馆青少年教育资源单位评定标准》《博物馆青少年教育服务规范》,共同认定青少年教育资源单位,共建开放式教学和校外教育基地。建立健全工作协同推进机制,联合加强学校科学类课程教师培训,丰富博物馆教育课程体系,建设青少年教育项目库,开发博物馆研学精品课程,助推校外教育和“双减”工作。16.优化传播服务。加强与通信公司、数字文化企业、融媒体等合作,重点支持发展“云展览”“云教育”“云课堂”“云直播”,实现博物馆文化传播从展厅到云端、全天候全地域的立体化覆盖。将博物馆纳入全省旅游精品线路,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不断提升甘肃文物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17.增进国际合作交流。服务国家外交大局,积极参与中华文明展示工程,策划以丝路文化、黄河文化、敦煌文化、长城文化、简牍文化、彩陶艺术等为特色的文物外展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展出,打造文物外展精品工程和甘肃品牌,实现甘肃文化、中国故事的国际表达。18.促进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措施》制定我省落实措施,鼓励博物馆申报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通过独立投资、合作授权、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等方式设立文创企业,按照相关财务规定将所取得的收入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将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与开发业绩挂钩,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产品开发、经营管理人员等进行奖励。19.建立健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博物馆开展陈列展览策划、教育项目设计、可移动文物保护等取得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按规定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可用于藏品征集、事业发展和对符合规定的人员予以绩效奖励等。合理核定博物馆绩效工资总量,对上述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可适当增核绩效工资总量,单位内部分配向从事这些工作的人员倾斜。20.盘活用好编制岗位资源。根据人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博物馆岗位管理和用人机制,由博物馆结合实际自主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和管理办法,自主制定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自主认定岗位等级。按照一级博物馆不超过40%、二级博物馆不超过35%、三级博物馆不超过30%、其他博物馆不超过25%的标准,提高博物馆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比例,畅通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晋升通道,有效调动专业技术人员主动性、积极性。21.拓宽人才引进渠道。用足用好省委关于人才工作各项政策,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开招聘、设置特设岗位等多种渠道创新引才方式。在引进博物馆急需紧缺的展览策划、文物鉴定、社会教育、历史研究等高层次人才时,可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聘用;在公开招聘博物馆、文物保护和修复研究等专业技术岗位以及文物保护和修复技能岗位工作人员时,对具有特殊专长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直接划定成绩合格线。22.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根据人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深化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申报资格审核权和评委会管理权的通知》,完善文物博物馆专业职称评价体系,着力解决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具体问题,充分发挥好职称评价“指挥棒”正向激励引导作用。向符合条件的博物馆下放职称评审权,给予博物馆更多用人自主权,使职称评价工作更具科学性、规范性和针对性。23.推进新时代文博人才建设工程。依托敦煌研究院、甘肃省博物馆等文博单位与北京大学、西北大学、兰州大学等高校合作,联合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与相关高校、职业技术院校等联合开设文物保护修复相关学科专业。建设省级文博人才数据库,动态统计和全面掌握全省中级以上职称文博专业技术人员从业分布和参与课题项目情况,为人才选拔、培育和使用提供科学依据。
四、保障措施
24.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将博物馆改革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重点工作,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博物馆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将博物馆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科技、文化、旅游等相关专项规划,发挥博物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在人员力量、人才培养、经费投入、科技保护、宣传弘扬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支持博物馆事业发展。25.加强经费保障。按照《甘肃省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相关精神,明晰和落实省与市县在全省博物馆领域的有关支出责任,推动在博物馆建设、陈列展览、文物保护、流散文物征集等方面健全相应财政保障机制,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6.加强监督管理。通过日常巡查抽查、博物馆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备案管理等方式,加强文物保护、藏品管理、陈列展览等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博物馆免费开放绩效考评机制,落实“有进有出、奖优罚劣”动态管理制度,加强考评结果运用,将绩效考评等次、博物馆评估定级等因素与免费开放补助资金挂钩,进一步提高博物馆公共服务水平。实行博物馆信息年度公开制度,保障社会公众对博物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各地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落实任务分工,细化工作责任,将推进本地区博物馆改革发展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及文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着力推进实施,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